2024-10-26
文 | 潘 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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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5日常州高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顺利召开。本案由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25日作出(2024)苏041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被申请人常州高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高清信息公司”)的破产申请,2024年6月24日作出(2024)苏0412破42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我所指派以高级合伙人史小波律师为负责人的破产团队承办此案。
本次会议采取线下会议的方式召开,共有6项议程,分别是:
1. 通报高清信息公司概况;
2. 汇报管理人开展破产清算工作情况;
3. 提请本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
4. 指定本次债权人会议主席,并由债权人会议主席进行发言;
5. 管理人向大会提交《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并作说明;
6. 债权人对管理人提交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进行表决。
经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表决,《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和《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顺利通过。
表决过后,债权人向管理人进行了提问,管理人就债权审核、资产情况等债权人关切的问题进行了解答。下一阶段,我所将继续尽职履责,积极推进高清信息公司破产清算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共同实现破产清算的预期目标。
撰稿 - 潘 妍
编辑 - 梅映雪
审定 - 言 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