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04
文 | 章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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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日,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代理的杨某等6名投资者收到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汕头中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宜华生活向杨某等6名投资者按照损失测算金额赔偿投资损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刘绍喜、刘壮超等5名时任高管对宜华生活的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另外宜华生活14名时任高管对宜华生活的债务承担0.3%至60%的连带赔偿责任。这也是宜华生活证券虚假陈述引发的股票索赔案全国首例胜诉案件。
2021年11月3日,宜华生活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1号)。查明宜华生活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 2016年至2019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宜华生活及相关当事人因此受到行政处罚。
2022年4月1日,证监会公布“2021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宜华生活案列为其中,这是一起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实施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件。2016年至2019年,宜华生活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指使上市公司通过虚构销售业务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71亿元,累计虚增利润28亿元。
2023年8月31日,宜华生活发布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有400多名投资者起诉,索赔总金额2.5亿元。
章祥兵律师表示,宜华生活股票索赔案的首例判决生效后将大大增加其他投资者维权的信心,有了本次判决的示范,相信法院也会加快宜华生活其他案件的审理速度。
近年来,章祥兵律师已代理了多件有影响力的维权案件,且大多为同类案件中的全国首例。即使在其他相似案件败诉的情况下,章律师也能另辟蹊径,找到案件胜诉的突破口,最大限度地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撰稿 - 章祥兵
编辑 - 曾 洁
审核 - 言 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