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06
本所律师为钟楼区政府常务会议做
《行政处罚权下放对基层行政执法的挑战》讲座
文 | 姚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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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3日上午,应钟楼区司法局领导的邀请,本所律师高军为出席钟楼区政府常务会议的领导做《行政处罚权下放对基层行政执法的挑战》专题讲座。
高军教授首先回顾了我国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历程。从1997年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试点,到2002年在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意见》正式提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之后进行了三轮综合执法改革的探索:第一轮综合执法改革(2002—2013年),特点:部门或领域内综合执法;第二轮综合执法改革(2014—2017年),特点: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第三轮综合执法改革(2018年至今),特点:区域综合执法。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
高军教授重点介绍了2021年《行政处罚法》第三次修订。为推动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力量分散问题,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增设了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同时授权基层执法,将行政处罚权下放至乡镇街道,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剖析了行政处罚权下放由于涉及的部门领域非常广、法律法规众多且处于不断修订完善之中,对基层行政执法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基层行政执法部门技术人才和执法设备尚不到位,基层行政执法面临严峻巨大的考验。
最后,高军教授介绍了常州市司法局和钟楼区司法局推动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建立“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镇(街道)”协同指导和监督的模式和统一执法标准化流程的成功经验,提出建议常州制订《常州市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加强基层执法人员法制培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事权来科学设置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部门的编制,足额保证执法人员力量,在财政上加大对综合执法部门的软硬件投入,充分保证执法所需的经费等对策。
供稿 - 姚龙 编辑 - 姚龙 审定 - 高军